參評作品詳細資料
以下為報名時,需要通過報名網站登記的參評作品詳細資料。為了準確地向評審委員傳達參評作品的概要與特徵,請簡明扼要地記述。
評審委員會針對以下報名類別的作品,在GOOD DESIGN AWARD評審視角的基礎上,制定了該評審組的評審重點,請報名相關類別的參評者先仔細閱讀後再登記參評作品的資料。
住宅建築類作品(報名類別12、13)的評審重點
媒體、內容類作品(報名類別17)的評審重點
系統、服務類作品(報名類別18)的評審重點
構想、活動類作品(報名類別19、20)的評審重點
登記時的注意事項
*是必填項目。
字母、空格、標點符號等均算作1個字符。
標註「REL」的項目在獲獎後對外公開。
※主辦方會在獲獎發表前預設公開資料確認、修正期。報名截止至評審結束為止,所有登記的資料均無法修改。
例:智慧型手機、轎車、活動等
例:具體商品名,品牌名等
參評作品的主要責任法人或個人。
報名時的注意事項
報名類別
主辦方通過報名類別對參評作品分類,進而進行評審。小分類中的說明只是幫助參評者找到與自己作品相近類別的示例。參評者需根據希望接受怎樣視角的評審來選擇類別。參評作品由多種要素構成,符合多個類別時,每件參評作品也只能報名一個類別。
作品的評審根據參評者選擇的類別進行,但可能出現因評審委員會的判斷改變評審組的情況。
同一作品的重複報名
原則上,一件作品不能報名多個類別。
事業主和參評者的區別
在報名網站上登記為「參評者」,獲獎後便會成為「獲獎者」。請注意即使在參評作品詳細資料的頁面中被登記為「事業主」,如果沒有被登記為「參評者」,獲獎後不會成為「獲獎者」。另外,事業主也可以直接登記為「參評者」。
參評者(獲獎者) | 事業主 | |
---|---|---|
網站、獎狀上會記載獲獎者的名稱。此外,獲獎者還可以申請使用G Mark。 | 在網站上公布,但不會出現在獎狀上。 |
※若無對應選項,可以不登記。
例:公益財團法人日本設計振興會 GOOD DESIGN AWARD事務局 ○○○○、○○○○
產品:尺寸、重量、容量、材質等
軟體:利用目的、操作環境等
服務和措施:利用目的、使用形態、使用範圍等
建築:面積(用地、建築物、樓面)、主體結構/施工方法、樓層數量等
發售中(On Sale)、即將發售(To be on sale)、開始使用(Launched)、其他(Other)100字符以內
年/月/日(Date)
只希望顯示年月,請勾選「Show the year and month only」
※請登記用戶可以實際接觸產品、建築、服務等的日期。 例:產品的發售日、建築的利用開始日
銷售區域(Sales area)
日本國內市場(Japan market)、海外市場(Outside Japan)、日本・海外共通(Both inside & outside Japan)設置地點(Construction site)
建築物等具有設置地點的參評作品,請登記其具體地址,100字符以內
產品、服務的情況下,請登記售價、利用價格,其他參評作品請登記專案總成本。
若只有單一價格,請在左側空格登記單價。若有價格帶,請登記價格範圍的上下限金額。
※若為開放價格,請登記參考售價。若是還未公開銷售的商品,請登記預計售價。
※開放價格和專案總成本,在獲獎後不會對外公布。
售價/利用價格(Retail price)、專案總成本(Total project cost)
價格(Price)[固定價格/下限價格]~[上限價格][貨幣單位]
顯示為開放價格(Show as“Open Price”)
備註(Remarks)(200字符以内)
※獲獎後該圖會被刊載至官方網站及年鑑。
※參評者需在年鑑上刊載不同於「圖片1」的圖片時,可自行上傳其他圖片。 ※主辦方有可能對圖片進行修飾、修正及剪裁。
圖片的注意事項
上傳圖片必須為JPEG格式(RGB)、350dpi或者短邊不小於190mm。
上傳的圖片、PDF大小均不得超過2MB。
圖片、PDF的名稱應為半形英文或數字,副檔名必須為「.jpg」、「.pdf」。
PDF文件僅可上傳至「補充資料(Supplemental material)」。
※主辦方會在獲獎發表前預設公開資料確認、修正期。報名截止至評審結束為止,所有登記的資料均無法修改。
影片的注意事項
在參評作品有說明影片的情況下,請上傳或者登記影片連結網址。
文件小於100MB、格式mp4、時長1分鐘左右。
建議使用1920×1080(1080p)解析度。
※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,請將影片上傳到影片網站(YouTube、Vimeo等)並登記連結網址。
建議
以下參評作品,建議上傳能夠展示設置、運作、使用狀況的視頻:
BtoB商品
屬於報名類別08的產業、醫療設備
手機、平板電腦用軟體
例:目的、實現方法、成效等
例:○○百貨、Amazon、Taobao等